中国对外贸易广州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受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现通过公开询比采购汇德大厦9楼中央空调,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参与。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汇德大厦9楼中央空调采购项目。
2.采购限价(含税):人民币191,330.00元。
3.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采购汇德大厦9楼一台中央空调设备(含室外主机、室内机及连接件安装等),并拆除回收一台原中央空调设备(含室外主机、室内机及连接件等,不包含电源线路),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2)项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豪贤路汇德大厦9楼(具体地点以采购人通知、双方沟通确认为准)。
(3)交付时间: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交付,并完成安装验收。
(4)质保期:2年。
(详见附件1用户需求书及附件2合同)
二、询比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独立法人企业。
2.响应单位具有本项目合同履行能力,没有影响其响应、履行合同的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被宣告破产;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项目业主取消投标(响应)资格且在处罚期内;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发生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已按要求递交报价保证金。
三、采购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3月5日17时00分至2026年 3月11日17时00分;
2.获取方式:请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于2026年3月11日17时00分前将如下信息及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人邮箱(suki@wyfz.com.cn),以便接收采购文件相应附件以及项目相关通知。未依照上述要求在截止时间前发送信息的,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参与本次报价。
询比响应单位: | |
报价项目名称: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邮箱: |
四、报价保证金及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唱价时间和地点
1.报价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仟元整),询比响应单位需在2026年3月12日17时00分之前汇到下述账户(请在银行进账单事由栏中注明:汇德大厦9楼中央空调采购项目报价保证金),询比响应单位报价保证金在采购人与中选人签约后无息退还。询比响应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报价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此次报价。
公司名称:中国对外贸易广州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广州广交会支行
账号:67045774443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报价保证金:
(1)询比响应单位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报价文件的。
(2)询比响应单位提供虚假材料、虚假情况或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成交的。
(3)中选人无正当理由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报价保证金截止时间:2026年3月12日17时00分。
3.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唱价时间:2026年3月16日10时00分。
说明:本项目唱价与截止递交报价文件同一时间进行。询比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的询比响应单位代表可准时参加唱价会议,询比响应单位未参加唱价会议的,视同认可唱价结果。
4.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及唱价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凤浦中路669号广交会大厦B座12楼会议室。
5.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不予接收。
说明:询比响应单位可以以现场直接递交或邮寄形式递交报价文件。如直接递交,根据大厦管理要求,须提前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来访人姓名、电话以短信形式发送至18898529134,否则来访人员将无法进入大厦楼层;如询比响应单位以邮寄或快递方式递交报价文件的,请务必预留充足的邮寄或快递时间,以确保报价文件于报价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人。对不按规定送达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不予接收。收件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凤浦中路669号广交会大厦B座1208;收件人:陈工,电话020-89138247。
五、报价须知
1.询比响应单位请根据上述需求,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按附件3格式递交报价文件正本/副本各一份及电子版响应文件(可编辑版、签字盖章扫描件PDF版,用U盘存储),报价文件需装订、密封,需在包封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
2.询比响应单位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询比响应单位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有效报价,或者没有对采购文件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3.报价文件有效期为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后的120日内,中选人的报价文件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合同终止之日止。在报价有效期内,询比响应单位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报价文件。
4.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采购人可以通过澄清或补充公告修改采购文件。澄清或补充公告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询比响应单位。
5.评审方式为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1)当税率不一致时,对于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效询比响应单位(须提供精确税率),以经算术校核后的响应含税报价减去增值税税额后的价格作为该有效询比响应单位的评审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对于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以经算术校核后的询比响应含税报价作为该有效询比响应单位的评审价。
(2)当所有询比响应单位提供的税票类型及税率均一致时,以经算术校核后的响应含税总报价作为评审价。
6.评审小组对报价文件的报价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进行算术校核。若询比响应单位或中选人在其报价文件中的税率有误,采购人有权要求询比响应单位或中选人按有利于采购人的情形进行调整。
7.询比过程中提交响应文件或经评审实质性响应询比文件要求的响应人只有两家时,可转为谈判方式;只有一家时,可转为直接采购方式。
8.密封报价费用:无论报价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询比响应单位自行承担所有的编写、提交报价文件和参加报价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9.采购人和中选单位应当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采购文件和中选单位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选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可以按照中选侯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单位,也可以重新采购;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选单位还应当予以赔偿。
10.现场勘察:询比响应单位自行安排,由此产生的费用由询比响应单位自行承担,踏勘前须提前联系:李工,13106868982。
11.本次采购在中国对外贸易广州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wyfz.com.cn)和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s://www.gzebid.cn)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对外贸易广州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官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人联系人:陈工
电话:020-89138247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凤浦中路669号广交会大厦B座
邮箱:suki@wyfz.com.cn
采购监督部门:中国对外贸易广州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戴先生
邮箱:dgm.wstnpz@outlook.com
附件1:用户需求书
附件2:合同
附件3:报价文件(格式)
中国对外贸易广州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3月5日